今早下了暴雨,必须时时开着雨刮器才看得清路面,但若发生洪灾会有正义领主派人处理,我只管开车上路、按时上班,像一个螺丝或者是时钟。
太阳始终升起,我们依旧活着。
路过城门时,挡风玻璃被砸得啪的一声,右侧的雨刮器好像卡住了什么,再也动不了了。
我暗道一声倒霉,打闪、停车。这明明不是果熟叶落的季节,哪里来的石子这么巧让我遇到了?
我翻了翻雨刮器,一无所获,握着拳回到了车上。这次它又正常了,开始扫开我眼前的水幕。
我在暴雨中行驶,心脏跳得几乎要砸穿胸膛。还好我不是情绪上脸的体质,只有耳垂烫得几乎要烧穿我的脸颊。
到底是安全到达了,我锁好车走进阿卡姆,轻松地单手插兜,只是忘了和他们问好。
偏偏这么巧,Joker不再关注手里那个倒不过来的罐子,抽动着鼻子看了过来,冲我露出一个微笑。
这个笑容的弧度非常标准,不腼腆也不夸张,完全可以写进教科书里。我盯着他酸绿色的瞳孔,需要死死咬住牙齿,才不会让它们因为发抖碰撞出声音。
他没有说话。
又是一天结束了,我开车回家,险些在自己的车库里闹出一场车祸。然后我冲进杂物室里翻箱倒柜,终于找到了一个花盆。
几年前,我曾在哥谭的荒地挖了泥土种花。如今盆中的土块早已干涸皲裂,像是被生生撕裂开的皮肤,我需要耐心地等它浸透了水,才能在里面刨出一个凹陷。
然后把兜里的那节指骨埋进去。
上面早已腐烂的皮肉沾了我一手,如果有警卫挨个搜身,我可能需要把它吃进肚子里才能带回家。我不知道我会不会这么做,只是这种程度的腐恶怪诞在哥谭不值一提。
同样是为了活下去,站在污秽的泥潭里或者跪在洁净的石板上,我分不清哪个更加肮脏。
时间照常流淌,即使凯夫拉纤维也经不住岁月的摧折。直到有一天做梦时,我看到那么多的罪犯聚集在哥谭警局楼顶,把蝙蝠灯倒转。
灯光打在云层上,倒映出一只倒挂着的、休息的蝙蝠。
他们在黑暗中起舞、放声高歌,直到身体淹没在两道猩红的光柱之中,依旧在用焦臭的皮肉发出嗬嗬怪笑。
我惊醒,下意识捂住嘴来避免发出超出规定分贝的惊叫,身体却狂奔去拉开窗帘望向天空,也不知自己想要看到什么。
窗外月光皎洁如水,盆中的花轻轻开着。